他的后代才是关键!
有哪个做父母的不想给孩子最好的?
在感受到血脉的悸动之后,林可的内心就掀起了蹭蹭波澜。
为了自己的孩子,就算是放弃深暗分身也值得。
“果然,最后还是只能去冲杀吗?”
林可低语。
不过也没什么,他保命底牌有好几个,战场虽然危险,但是目前并不是必死或者致命的。
只要把握好度就行。
事已至此,林可有了决议,而后就去准备东西了。
大荒财力几乎冠绝纳森格,再加上有黑山女士的组织在各地搜集信息和情报,大荒的宝物储备可以说是很丰富了。
再准备点保命之物,然后就去战场!
……
熔岩领,太阳辉光之城。
肯他们一家已经搬来这里很久了。
之前,他们只是在大荒城居住的底层平民,虽然能够生活下去,但是疲于奔波。
他也因此要在学习之余去制作名为《辛德勒的名单》的留影石。
那时,从大荒城到森林小屋的大荒之路刚刚开辟不久,大荒之路沿线上的贸易需求空前发达。
所以,当时的大荒城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家庭式、个人式的小作坊,专门制作一些低成本、低技术要求的东西,比如留影石录像和打磨工作。
以低价买入原材料,进行人力加工,然后以低价卖出,赚取微薄的利润。
因此也催生了很多“中间商”,那些中间商成为小作坊和商人之间的纽带,保证交易双方的安全。
当然了,这是灰色地带,虽然不违法,但是必然也不是合法的。
不过后面,这种模式被取代了,留影石合作社兴起了。
这让很多质量不达标的小作坊纷纷败退。
不过,当时肯一家也不关心后面的事情了。
他们搬来了太阳辉光之城。
大荒城固然如同朝阳一般光芒万丈,但是对于他们一家人而言。
没有技术、没有资本、没有资源、没有才能,而那里想要得到的太多,以至于他们难以承受那种疲于奔命的感觉。
于是,最终,他们选择了平淡的生活。
搬来太阳辉光之城。
这里虽然同样朝气蓬勃,但是更加有一种平静淡然的感觉。
这里不像大荒城一样,几乎想要什么都可以买到,几乎想做什么都可以做到,但是需要有条件。
太阳辉光之城,没有那么多物资,不是政治、文化、经济、金融、军事中心,反而更像是边陲小城。
肯,两個地方都喜欢。
当然了,因为性格原因,或许未来他高中毕业还是会选择大荒大学,大学毕业了还是会选择留在大荒城。
他更喜欢那种激扬和奋斗的感觉。
“妈,我去上学了!”
想到这里,肯拿起自己被缝缝补补多次的挎包,打了声招呼便出门去了。
“路上注意安全,记得把桌上的两份午餐带上!”
“有一份是威克多的,老拉维是交过伙食费的,你可别落下了!”
“晚上记得早点回来,你爸卖鞋子的地摊你知道在哪儿!”
“记得坐公交车,别省一块钱,时间就是金钱,你要期末考了,没时间跑步回家了!”
听到肯的声音,正在制作各种鞋子的妈妈马上大声交代,生怕肯听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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