辈们的老路了,王惊蛰太知道这个天谴让人活的有多辛苦了。
此时是年中的时候,天气已经开始炎热了起来,反正人是能穿的有多凉爽就有多凉爽,特别是在南方的一些城市里,齐腿根子短裤是姑娘们的标配,大裤衩子是男人的首选,毕竟三十七八度或者更好的气温,让谁都受不了。
所以,在这个时候,谁要是穿的太多了,别人就会用一种看傻x的眼神在看着你。
岭南,琶洲附近。
王惊蛰穿着一身褂子,单肩包,脚下是千层底布鞋,走起路来的时候挎包里传出一阵叮当的动静。
这个配置,王惊蛰至少有两年没有动用过了,他也甚是怀念。
没错,这就是赊刀人的标配,褂子和菜刀。
午后,两点左右,王惊蛰找了一处庇荫的地方,一颗老树底下感觉还比较阴凉,他盘腿就坐了下来放下挎包,从中抽出一块布子摊在了地上,然后摆出了几把菜刀放在上面。
“只赊不卖!”
王惊蛰看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点了点头,摩挲着下巴说道:“两年左右重出江湖,岁月已逝,但功底犹在,这字写的不错……”
自吹自擂之后,王惊蛰就靠着树下抱着胳膊打起了盹,至于菜刀是不是有人问津那就不是他的事了,刀只赊有缘人,跟他吆喝不吆喝什么的一点关系都没有。
王惊蛰这一打盹时间就过得飞快,一晃都到了晚高峰时段了,在他对面就是琶洲的商业区CBD,来往的都是什么金融,保险,还有各种外企和合资企业的白领人员,在他附近是岭南鼎鼎大名的城中村,一个村子里住了好几万上十万的人口,所以在这个时间点琶洲的路上都是人来车往非常热闹的。
有路过王惊蛰菜刀摊子前的人,绝大多数都只是低头扫一眼然后就急匆匆的走了,很少有人驻足观看,就更没有人开口询问了,因为对于现代社会的人来说,赊刀人这个词实在是太生疏了,八十年代以前的人还有可能听说过,八零后的基本没有任何的反应,除非是有听家里老人讲过的。
王惊蛰对于没开张的事也不以为意,赊刀人的买卖通常都是十天半个月才有一单的,对他来说第一天摆摊就落空,那实在太正常不过了。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王惊蛰打了个哈欠,抻着懒腰,觉得今天差不多也该到时候了,于是寻思着就将这菜刀收起来算了,自己好找个旅店落脚,明天再出来摆摊。
王惊蛰这边刚把包打开,准备把菜刀塞回去,这时候从他前面忽然匆匆的走过两个人,都是女人,一个看起来三四十岁左右穿着打扮比较利索,另外一个穿着紧身的牛仔裤,T恤,体型看着相当不错了,只不过是脑袋上扣着顶鸭舌帽下面是一副墨镜,墨镜下方还有口罩,也就是说此人的脸就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的面积都被遮挡住了。
“两位慢走……”王惊蛰招呼了一声,伸手捡起一把菜刀就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