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里有娶媳妇在媳妇的嫁妆房子里办婚事的,哪里有结婚后住媳妇房子的,他虽然是个地痞无赖,可在乌衣巷在他的那个圈子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传出去还不得被人笑掉大牙。
明歌没有说话,她微微抬眼,一脸委屈不满的盯着朱平。
朱平平日里打交道的都是些男人,乌衣巷了的女孩儿们从小做家务的缘故,长得大部分都比较粗糙,他还从不曾这么近距离的见过明歌这样的娇女,风吹着她面颊两侧的轻纱,她面上肌肤白嫩嫩的如剥了蛋壳的熟鸡蛋般,光滑的让人想上去摸一下,就连现下生气的时候,小小的唇嘟着,眉眼娇嗔的让人只想着把她抱在怀里好好安抚一番。
这一刻的朱平心脏不受控制的怦怦跳个不停,连话语也不自觉的软了下来,“让别人知道了,还以为我是吃软饭的呢,你,你要是住不惯乌衣巷,等以后我赚了钱给你买个大房子住好不好,或者,或者等喜事办完以后我们再搬到你说的那个屋子成不成。”
明歌的眼底就难掩失望之色,声音清冷道,“在你眼里,别人的闲话要比你的妻子还重要么!你娶了我,哪怕你不用我的一分一毫,你觉得别人就不会说是你在吃软饭?你要是真觉得自己有骨气就不会来娶我!”
朱平一时哑言,明歌的话戳到了他的痛脚,可他呐呐的却不曾反驳,不是没法反驳,而是一时没转过弯来,刚刚还柔柔的似乎一戳就破的女孩子,怎么下一刻就说出这么刻薄的话。
明歌抬手将帜帽上的轻纱放下遮住自己的脸,她起身绕过朱平朝外走去。
“大小姐,你,你先等等!”朱平生怕明歌就这么走了,他心底实在不是滋味的很,明歌说的是事实,可这种事实被这样摆上桌面,令他觉实在有些尴尬无措,他狠想硬气的说那我不娶你了,可这话千回百转的在对上眼前这娇人,就怎么也说不出了。
见明歌要走,他起身忙拉住明歌的手,“我不是那样的人,我真不是那样的人。”
他想说自己不是为了吃软饭才去易家求娶,想说他真不会把外人看的比自己妻子还重要,可是抓住那双柔若无骨的小手,酥软的感觉从手心一直到了心底,舌头一打转就变成了,“我听你的,我都听你的!”
“嗯!”明歌抽回手,将手缩进了衣袖,她低低应了一声,羞怯的声音听在朱平的耳朵里真是有种痒到心底难耐。
明歌低低的又说,“我不是要羞辱你的意思,我既然要嫁给你,肯定是要一心一意和你过日子的,只是有些事我可以接受,可有些事,我怎么也勉强不了自己,那种地方,我真没法住进去。女人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我不想自己是委委屈屈嫁给你的,你应该也不想吧!我能为你抛弃以前的日子,我也希望你能为我抛弃以前的日子,我其实并不要什么大富大贵的,我只想自己以后的夫君能够疼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