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秦司法审判权虽然从地方主官手上剥离,交由副职主理,但副职仍未脱离行政体系,与主官之间仍为从属关系,可谓是换汤不换药。
是以臣以为,首先地方上主理司法的官员,立即完全从行政体系脱离出来,另设衙门,独立审判。
另外,所有从事司法的官员,其自身的廉洁公正尤为重要。禁止其家属经商,上任前实行财产申报公开,卸任或升迁时要接受财产审查。”
司马凯说完,御使张孝臣立即出来大声道:“陛下,臣以为如此尚有不足。陛下,臣建议所有司法官员要实行终身负责制,也就是说,他必须对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案子负责到底。将来不管他是卸任了还是升迁了,只要他办理过的案子有冤错假案,都要加以追责。而且作为执法的官员,若执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从严惩处。”
“不错,人若贪财好利,经商去,莫为官。陛下要改革司法,使其具备中立性、独立性、统一性、专业性、公开性、权威性,对从事司法的官员,就必须严格要求,即便苛刻一些,为了天下苍生计,也在所不惜。”
殿中的御使言官们,纷纷出来,挖阴角,堵漏洞,似乎把未来的法官弄成圣人一般,什么私心杂念你都别想有。
这其中有些人大概真是为了杜绝私法**,但也不乏对司法改革不满,而把气撒在“法官”身上的人。
老子将来指不定要被你审判呢,好,老子先把你弄成毛都别想沾的“圣人”,我倒要看看谁愿去做这个法官。
官员们对官场上的道道清楚得很,真把“法官”当成公敌之后,防微堵漏做得那叫一个绝。什么离职和升官要实行财产审查,这怎么够?必须每年一查。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不得私下接见双方当事人,办案时要接受地方议员监督.......
紫宸殿上这一幕,让秦牧都有些哭笑不得,这是防火防盗防法官,蝇头小利你都别想沾........
不过话说回来,这样也好,不管怎么样,对法官防微杜渐总是好的,秦牧相信还是有人愿意干的。不求利而求名的人不少呢,这活估计这种人会抢着干。
司法改革是重中之重,但越是这样,越得一步一步的来。首先是改革刑部,另成立一个法院系统,将审判权划归法院;刑部则只保留执法权,垂直管辖各地的巡佥司,实际上相当于警察系统。
各地方上的同知和县丞,也分拆出来,成立独立的地方法院,并规定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和指导关系,而非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维持审判独立。
换而言之就是绝对禁止上级法院在任何时候干预下级法院的审判活动,只有当事人提出上诉时,上级法院才能对下级法院的裁判做出改判或维持的决定。
至于其他行政部门,更是严禁干涉各级法院的审判过程。
对法官的培养选拔、擢升等,更是做出了十分详细的规定,以防微杜渐。
各部门的官员对此讨论十分热烈,那些御使言官更是不放过任何漏洞。秦牧对此乐见其成,其实这只是司法改革的第一步。
司法体系,实际上包括立法,监察,执法、审判等几个部门,而御史言官,负责的就是监察这一块。
事实上,审判的公正性固然重要,但监察是否到位,更加重要。一旦刑部改革完毕,秦牧是一定要对都察院加以肃整,完善监察体系的,到时,要接受手术的就是现在叫得最欢的御史言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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