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人律师向法院提出了要求,“法官大人,我这里有一份证物,证明这份东西和被告人预谋杀死我当事人的父亲有很大的关联。”
我看到他拿在手上的是一只透明的密封塑料袋,里面是一张银行卡,这张卡我非常的陌生,不用说,肯定是他伪造的假无证。
“这张卡里面打入了三十万,这笔钱是被告人买通我当事人父亲公司里面的职员,然后要将他每天的行程安排透露给她知道,这是率先的一部部署和预谋。”
原告人律师凭空捏造了一份他口中所谓的证据,然后有空穴来风的污蔑是我的所作所为。
庭上发出窃窃私语声,我完全能够理解,他们都觉得我一定是疯了,会花这么多的钱去买通一个公司的职员,就是为了打听沈振南所有的行程安排时间,这能够给我带来什么好处呢?
这份证据,就连我自己也感到费解,我要是有三十万我去投资别人,我的脑子肯定是被驴给踢了。
相关工作人员,从原告人律师的手里接过证据,他又拿出一张光盘,然后高举在手上,振振有词的说道,“法官大人,这张是我当事人和他的未婚妻结婚当天的VCR,里面有一段对话,等到播放的时候就可以发现有一处细节非常的重要。”
那份证据又被呈上,紧接着相关的工作人员把那张碟放入读碟机里,法律上就可以看到沈琛当时和关小姐结婚的画面,电视屏幕里面出现了一段熙熙摔掉花球并且阻拦沈琛结婚的过程,这期间,我和小家伙做过眼神交流。
“画面里大家完全可以看到,一个五岁的小朋友根本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他的印象中就应该是爸爸和妈妈结婚,在一起,可是他绝对不会知道,他的妈妈有多可恶,有多工于心计,利用他去搅乱他爸爸原本可以获得幸福的机会,最重要的一点,大家有没有发现,当被告人与她的儿子做眼神交流的时候,她的儿子明显是害怕的,他的眼神非常瑟缩,还有一个小小地动作,小拳头紧紧握着,这说明当时的他压力很大,他对原告人有强烈的排斥感。”
原告人律师将我说的一无是处,甚至对我进行了性格上的剖析,就是要让所有的陪审团一致认为我是一个彻头彻尾利用孩子的利用,利用儿子来得到自己的幸福,这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女人形象。
我无话可说,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律师,这就是所谓的官司。
“被告人,我来问你,当时你是不是一心一意要破坏我当事人和他未婚妻的婚礼?”
我知道我只能回答是或者不是。
“是。”我当时过去的确是想破坏沈琛和关小姐的婚礼。
至于那些细节过程,我根本没有机会说出口。
原告人律师对着法官微微躬了躬身,恭敬地道,“法官大人,我没有任何提问了。”
他坐下后,轮到了沈琛出现在证人席上,我的律师向他提出疑问。
“请问原告人,我的当事人与你是什么关系?”我的律师向沈琛也问了他的律师问过的问题。
我不知道沈琛会做什么回答,这一刻我心里一点分数也没有。
“他和我是旧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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