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律师还在做结案陈词,“我采访过我当事人的朋友,哪怕是她的老师,一致评价她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借腹生子并非是为了想要借故高攀原告人,而是想给自己留个亲人,她奶奶死了,弟弟死了,这世上仅仅只剩下她独自一人,一个人的生活是很孤独的,难道为自己留下一个亲人,这样的想法也错了吗?她为了不让孩子的身份曝光,千方百计的进行隐瞒,甚至前期只是成为孩子的干妈妈,这样做的她根本没有想过要去招惹原告人,更没有想过要借用孩子来达成自己的目的,没有前面的两点,那么又何来会有第三点,因为得不到祝福就要杀了原告人的父亲,这些根本不可能会发生,我的当事人哪怕是现在为止,她依然拥有自己的一份收入,她有稳定的客源,靠刺绣赚钱,在经济能力方面根本无需依赖原告人,试问,一个坚强,独立,自强不息的女性,怎么会因为一段感情葬送自己的大好人生,她可以不为自己着想,可是在场的女性应该听过一句话,宁可死当官的爹也不能死讨饭的娘。”
“言下之意,就是母性的伟大与男性是不同的,一个母亲为了子女,为了家,他们可以牺牲一切,付出所有,哪怕是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那么我的当事人又怎么会为了自己的幸福去断送她儿子的生活呢?在她心里大概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孩子才是她最大的牵挂,最大的舍不下,见了她几次,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要好好安顿孩子,不要让孩子没有着落。”
我垂着头哭得泣不成声,他说出了我的一番心里话,说出了我内心最痛苦的一角,我现在最牵挂的就是熙熙,最放不下的也是他。
庭上的旁听,大部分女性全部流泪,就连几个男性也红了眼眶。
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我律师说的这一番结案陈词打的就是人情牌,我知道我的谋杀罪名依然是成立的。
正如沈琛的律师说的,人的身份背景决定了一切,而我这场官司的命运也决定了。
我的律师做完了结案陈词,没多久陪审团进行一系列的商讨,我坐在轮椅上情绪还没有得到平复,哭过之后内心的情绪变动非常动荡。
没多久,法官宣布审判结果。
我被判一年有期徒刑,沈振南并没有死,等到结果下来的时候,我并没有生气,也没有任何的情绪变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一年后我需要离开这座城市,至于去哪里其实都可以。
我被关进了监狱,所有的事一概不知,对于我这只脚,我也不抱希望了,命能够保住就不错了,一只脚又有什么用呢?
住的是一人一间房,我不知道这是特殊安排还是什么情况,是沈琛怕我被人杀死?
我没有办法想象到了目前为止沈琛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意义?我情愿认为这些是固然找人帮我申请的,我还愿意去相信。
在这件事上面,我没有埋怨过任何人,就算是沈琛我也不埋怨,只是选择我可以选择原谅他,但是我绝对不能选择再去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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