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你们下去休息吧,你说的事情,我会安排好。”
“你去吧。”
包子如蒙大赦,迅速溜走。
雁回过去架着年锦书往酒馆后面走,还是住上一次过来住的厢房,腰细,腿长,手漂亮?这样特点的男人,可太多了。
她喜欢的类型,有些固定。
“肤浅!”小时候喜欢这类型,长大后也喜欢这类型,稍微长得好看,腰细手好看的都能把她的魂魄勾走。
雁回记得有一年的凤凰城学堂,年锦书就这么撩过凤凉筝。
那时候凤凉筝就坐在她旁边,她整堂课都在看凤凉筝的手,凤凉筝虽不良于行,可一双手长得着实漂亮,毕竟是作画弹琴的手,手指修长,均匀,几乎勾着她的心神,若不是萧长枫半途杀出,他都怀疑年锦书会喜欢上凤凉筝。
这情敌都没消灭干净,如今,他还给自己创造了一个情敌。
年锦书哼了一声,“醋包!”
“你连南归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一般这模样的男人,都很坏。”雁回不予余力地抹黑自己,“人家一天两个魔女,你也喜欢?你要和一群魔女争风吃醋争宠吗?”
年锦书定定地看着他,“一天睡两个魔女?”
“对!”雁回冷笑,“偶尔还三个!”
“哦,好厉害哦!”年锦书木着脸。
雁回,“”
厉害是什么鬼?
“年锦书,你一个未婚的姑娘家,想什么呢?”
年锦书歪着头,“我上辈子死的时候,都已经三十六岁,可不是什么姑娘家了。”
雁回脸色一沉,倏然忘了吃醋这件事,南归什么的被他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年锦书在灵堂里提起过,她活过一辈子了。
她说,阿岚和大哥为了救她,死在昆仑镜内。
她死的时候,三十六岁了。
雁回握紧了拳头,她怎么死的,谁杀了她?
等等,不是姑娘家,有什么意思?
“你嫁给了谁?”既是重来的一辈子,那不可能是他吧,若是他,宛平城论剑后那段时间,她就不会那么虚情假意,她是临时变的主意,不要萧长枫,“萧萧长枫?”
她嫁给了萧长枫,被辜负。
被萧长枫和楚莺歌联手害死了吗?
年锦书倏然卷起双腿,双手圈着双腿坐在床上,下巴搁在膝盖上,看起来有些可怜兮兮的,雁回差点不忍问再问。
“没嫁,一直想嫁,没嫁成。”
不知为何,这比嫁了,更让雁回生气,其实在他不知道在岁月里,他宁愿他的小姑娘不曾受过苦难,也不曾有过生死离别,就这么顺其自然地喜欢一个人,嫁给一个人,心想事成,子孙满堂,当然,这必须是一个良人,对她好一辈子,对她言听计从,宠爱纵容。
他希望,在他没参与的人生里,她过着平凡又温柔的岁月。
然而,若她上辈子过得舒心,欢喜,也有一个良人,又有他什么事情呢?
雁回一时心情复杂,不知道是开心,还是糟心,又嫉妒,那段他不曾参与的岁月。
“上辈子和这辈子从宛平城论剑开始就变了,上辈子我在宛平城论剑上出了丑,萧长枫好像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和我成亲似的,为此大哥还给了重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