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毛小子描述道:“他大概身高一米八左右,清清瘦瘦,斯斯文文的”
通过他的描述,胡云天似乎已经猜到了,这人,十有八九就是林秋。
胡云涛眼皮不由得一跳,自顾自的脱口而叹了一声:
“看来,还是找上门来了。”
杨倾城不带一丝表情的转过身来,看了胡云天一眼。
只一个眼神,直入他内心深处,不由得一阵胆寒。
“老胡,你说什么找上门来了?”
胡云天咽了咽口水,眼神恐惧,如坐针毡。
“我前几天带人砸了他叔叔的酒店。”
“他叔叔?”
“我跟赵阳过往生意上有些矛盾,我就带人砸了他的酒店,赵阳又是林秋的叔叔,关系还不错,可能这小子要替赵阳出头。”
杨清晨自顾自地点了一根细细的纸烟,斜叼在嘴上,向胡云天走了过来。
“老胡,你这个时候来投靠我,不是在给我添麻烦吗?”
胡云天万万没想到,杨倾城会这么说。
他忙解释:“我又没去招惹林秋,我这次为什么生意失败?就是因为赵阳,我不得好,也不能让他好,可我没想到,怎么这半路杀出个林秋替他出头?”
“行了,你别说了。”
杨倾城一听到林秋这个名字,稍稍有些分神。
她猛地吸了一口烟,这才说道:
“这几天,你暂时避避风头,不要出去了,林秋那小子可不是省油的灯。”
胡云天低低地应了一声:“好的杨姐,那麻烦你了。”
说完,胡云天便退出了包厢。
他一边走一边陷入了沉思,心头顿时开始不平静起来。
本来还以为找了一个非常牢靠的靠山,可以高枕无忧了。
可刚刚一提起林秋这个名字,连天不怕地不怕的杨倾城都皱起了眉头。
隐约间,胡云涛似乎能够感觉到,杨倾城对林秋,可能也有几分惧意。
林秋随黄毛小子身后,也赶到了金明会所。
他站在门口,仰头看了看这装修无比豪华的会所,人来人往。
夜幕降临后,这里的一串串霓虹灯,就是一道非常美丽的夜景。
一个个帅哥、靓女装扮的新潮无比,从身边走过。
林秋提腿,迈了进去。
这金明会所的内部装修,更加的繁华。
足足有二米高的大灯挂在大厅中间。
墙壁上各种各样的浮雕装饰,高端大气上档次,还有衬托着氛围的红色玫瑰花,搭配上那十分暧昧的灯光,无酒也迷醉人。
墙壁上,一行行醒目的大字。
——请把你的第一次留在这里。
——如果你在外面身心疲疲惫,那么请回到这里,一个叫做家的地方。
一肥婆刚见林秋进门,笑眯眯地向他靠了过来。
这肥婆身上穿着与她年纪和身材极不搭调的大红色裙子,还是非常紧身的那种。
大肚腩挺在外面,看着就像怀孕三月的妇女。
特别显眼的是她脚下踩着的那一双粗跟高跟鞋,非常俗气,简直俗不可耐。
当然,这还是在可以忍接受的范围之内的。
最最令人震惊的,是她那孔武有力的一双臂膀,像壮汉一般的国字脸庞上,隐约还能看到稀稀拉拉的几根胡渣子?
萨瓦迪卡?
这是刚刚从泰国偷渡过来的汉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