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藏锦绣,不用如其他翰林般一个个去书上去找出处,而是直接不假思索地默写出来,根本用不找再翻书。如此自是快了许多。
片刻后,林延潮拿着自己写的五个条例去玉堂。
进了玉堂后,林延潮先问当该吏道:“光学士在堂吗?”
当该吏对林延潮笑着道:“是,林修撰,里面进。”
说着吏员就引林延潮来至左间给替他挑开了门帘。
陈思育伏在公案上,正书写呈文。听有人进来抬起头,见了林延潮用笔点了点椅子,道了一句林修撰先坐,就继续伏案了。
林延潮拿着条例坐在一旁,吏员进来给陈思育添了茶,又给林延潮新沏了壶茶。
不久陈思育写完呈文,拿出朱印盖压后对吏员吩咐一声,呈吏部。
之后陈思育才看向林延潮问:“条例写得如何?”
林延潮将写好的条例放在陈思育案上道:“天子巡狩,论功行赏仪尚还有缺漏,至于亲征,献俘,宣捷已是有九成了。”
陈思育听了脸色变下来道:“两日之内,五个条例都是写不完,你是否以为乃是三元及第的状元郎,叫你来修典委屈你了,故而大材小用,看不起修典之事,哼,眼高手低,整日想着面君侍直,而不把本学士的话放在眼底。”
听陈思育的训斥,林延潮道:“下官未曾。”
陈思育换了一番口气道:“萧以占殿试上虽是不如你,屈居榜眼,但能总司修纂之事,不仅如此两日之内还修了八个条例,条条堪用。本学士对你实是失望。”
说完一通,陈思育怒气消了不少,拿起林延潮的条例看了起来。
看完之后,陈思育方才知道自己错怪林延潮了。
但见林延潮写的五个条例,每一处都比原先初稿上的条例,丰富了许多内容,细节详实了许多。
譬如比如那一句引自洪武多年多少年的诏令,并且以事分类,以类分年,事无巨细写了出来,以及目录里,洪武至天顺,弘治至正德,嘉靖至隆庆,以及万历年间,每一年典制律令上细微变化,也是罗列。
至于有些年代太久没办法考证,或者是两本书记载冲突的,与原稿上有异议的,林延潮也在条例上写下了出处,以及怀疑地方,若是不能确信,则是一一罗列并举,给人来裁定,绝不贸然下论断。
陈思育心道,能写得如此细致,严谨之条例,必出自细致,严谨之人,这林延潮能三元及第,果真是盛名之下必无虚士啊!
陈思育想说什么,又搁不下脸来。
于是陈思育手指条例上,微微笑着道:“嗯,凡經過駐劄地方,不許從駕人員、用強輕價勒買,天子之师乃王者之师啊!”
林延潮顿觉得画风不对,陈思育怎么如此和蔼起来,你方才不是说话很大声吗?怎么不继续叽歪下去了?
陈思育将条例放在桌上,喝了口茶,斟酌了下口气道:“林修撰,本学士方才话里有些失当,真是慢工才能出细活啊!”
林延潮道:“光学士之言,乃对下官的鞭励,下官不敢心存怨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