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书吧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一章 狼穴(第1页)

感慨着黄澍那为民族rong合而努力的传奇一生,杨庆返回到他的狼穴……

北衙已经在民间被称狼穴。

毕竟每天晚上那些野狼的嚎叫都回荡在南京城,再加上他拿犯人喂狼的恐怖传说,这座依然还在改造中的官署不可避免地成为南京百姓恐惧的所在,过去经常路过的卖菜小贩彻底绝迹了。

就像杨庆说的,北衙所在的这段街道完全变成恐怖禁区,隔着十几丈都能感受到那阴森恐怖,顺便还破坏了秦淮河的旖旎,可想而知那些画舫上文人雅士吟咏风月时候突然耳畔一声狼嚎是多么煞风景。

据说一位外地士子初来乍到不知道还有这种刺激,搂着妓女吟诗时候突然狼嚎响起……

结果居然吓尿了!

尽管有御史愤而弹劾,但依然没有什么用处,崇祯隔着远又根本听不见,再说杨庆愿意在衙门养什么宠物是他的自由,大明律哪一条规定不能养野狼当宠物了?

根本就没有嘛!

既然没有法律禁止,那你们弹劾个屁。

杨爵爷明明奉公守法好不好!

扰民?

你们自己胆小罢了!

为什么我们锦衣卫天天在那里住着就没有一个害怕的?堂堂七尺男儿被狼嚎吓尿裤子,就这还有脸提?那孔夫子周游列国时候,别说野狼,估计就是老虎都遇着过,人家孔夫子都泰然处之,你们这些徒子徒孙们居然被一声狼嚎吓尿裤子,简直就是儒家之耻!

好吧,那些御史也干脆放弃了继续弹劾,既然不能阻挡,那就选择与狼嚎相伴吧!

“爵爷,您看这个行吗?”

大门前当初从山海关带来的,那个给他一起活剐鳌拜的刽子手,指着门前两个锈迹斑斑的铁笼子问道。

笼子里各有一个受刑的石头人在无语问苍天,其中一个剐了一半,而且形象就是照着鳌拜,这也是为了显示爵爷赫赫之功,而另一边的形象则是多尔衮,只不过做大字被吊状,浑身都是雕刻出来的鞭伤,下面自然只剩一个蛋,这也是告诉来别人杨爵爷究竟对他做过什么令人发指的事情。

这两个石头人也算是杨庆对自己光辉岁月的怀念了。

或者也可以说炫耀,反正御史是没理由因此而弹劾的,这也是大明的赫赫战功啊!

“不错!”

杨庆满意地说。

然后他从手下那里拿过一桶热气腾腾的猪血,直接泼在了多尔衮的石像上。

“这样就更完美了!”

他一边欣赏着一边说道。

这些石人下面是空的,底下是接入秦淮河的排水沟,多余的血直接落下去流走了,除了石人身上和笼子上沾的,其他地方不会留下,否则长年累月这样干最后把自己大门变成粪坑他也受不了,实际上多泼些时间久了变成腐黑色也就不用再泼了。

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杨庆心满意足地进了衙门。

“还没招吗?”

杨庆问手下。

“爵爷,这些家伙硬得很。”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春风一度共缠情

春风一度共缠情

结婚登记的当天,景晓萌发现未婚夫竟然在和闺蜜滚床单,一怒之下,她到酒吧租了个老公。老公有三高颜值高智商高身价高。租约规定,她要尽妻子的义务,每晚暖床两小时。可是为什么某人公然违反租约,白天要,晚上要,花式技巧耍不停?景晓萌扶着腰,叫苦连连,我要解约。可以,生一男一女当作解约金。陆皓阳冷笑一声,一把将她扛上肩,朝房间走去。...

重生之凤临天下:暴君的亡后

重生之凤临天下:暴君的亡后

天下动荡,他是迅速崛起的一方霸主。她是巫族圣女,耗尽毕生神功,扶他一统天下,却死于他的断情斩,抽筋剥皮,族人尸骸遍野。一朝重生,她是世人闻风丧胆的妖女,以娈童修炼邪功,草芥人命,世人恨之入骨。她叫姬红骨,一身媚骨生香,风情万种,誓要睡尽天下男人,杀尽天下有情人。重生一世,不为修来生,只为凡尘杀戮。...

喵呜,老公欠收拾

喵呜,老公欠收拾

简介你说,你给猫咪带上项圈就算了,还要镶上个钻石。你说,你给项圈镶上钻石就算了,还要弄个破密码。你说,你给弄了钻石密码就算了,还有来诱惑我犯罪,太罪无可恕了!...

我不想当舔狗啊

我不想当舔狗啊

叶枫穿越到都市小说世界里,成了反派舔狗高富帅。不仅一路无脑跪舔女主白苏苏,还被男主林易搞得家破人亡。最可耻的是,叶枫最后还跑去给男主林易当跟班。呵!反派?舔狗?叶枫当场觉醒逆袭系统,一路反杀,打得男主女主,跪在地上唱征服。...

潜龙至尊

潜龙至尊

主人公叫陈庆之苏晚盈的小说叫潜龙至尊,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唐三葬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生活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老婆,给我倒杯茶。陈庆之坐在电脑前像个大爷般发号施令。正在沙发上休息的苏晚盈皱眉站起来,泡了杯雨前春送进书房。...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