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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钊抱拳,谢了一谢。
沈问道褪去铿锵之音,极清淡地说:“欲织蜀锦袍,偏得苎麻衣,不可汲汲,且当卧薪。”
眼下时命如此,却非穷途末路,好酒,藏于深巷犹可闻,将才,手心有兵,便可颠覆天地。
为避嫌,沈问道说罢大步走远,先去了。
霍临风心念一震,感激之外,更生钦佩,他转去看父亲,发觉霍钊竟滞着脸面……
“爹?”
他唤。
霍钊长吁,蜀锦袍,苎麻衣,原本说那话的人,已故去一十七载。
“是……”
风骨名士,太傅唐祯。
霍临风陡然忆起,却不敢言、不可言,只得嚼着梨香酒气,咽了个干干净净。
常言,闻脂粉香知女子,兰草淡馨是闺阁女儿,山茶清味属田间丫头,扑鼻灼人的便是馆中小妓,战场上,个个杀红了眼,吼得青筋虬结,只得看铠甲分辨军衔。
群兵中部,一匹乌黑大马,钉着铁掌,踏出深浅脚印,马背上的男人生一副刚毅面孔,哪怕眉头紧锁,也觉得威、怒而非恶,当真没半分奸相。
他着一身暗金铠甲,胸前护心镜折光,显得人也亮堂。
剑拔弩张时,臂上扬着条藏蓝巾子,抖擞着,如主帅身份一般威风。
紧前头拼杀的男人,年轻模样,穿银灰铠甲,因面上溅着血,故掩去三分英俊,杀人劲头劈山填海的,泄了十二分的英勇。
他的臂上也缠巾,红通通的,在一抹子黄沙里煞是好看,衬得铠甲冷光也有了丝热乎气。
“噗嗤”
,剑攮进肚子里的声儿,带着喷血的湿润,还有肺腑攮烂的黏糊,抽出来,叫风一吹贴上沙,刃厚了半分。
本恶战正酣,这一剑弄得周围人一息,原来是突厥将军被攮透了。
擒贼先擒王,这领头的人丢命,兵将自动慌忙七分,却还有更戾的,这突厥将军被一剑削去首级。
塞北盛传,雍朝霍家的小将军钟爱砍削人头,大小战役,逢战必取对方首级,并要招摇一番。
这不,新鲜热乎的脑袋如同血球,被他挂在鞍上,仿佛挂条玉佩那般简单。
这塞上的风没断过,黄沙却小了,吹不散,叫水洼似的血和成了泥。
将领已死,残兵眼看大势尽去,凡是腿脚尚全的,陆陆续续全逃个干净。
胜了,主帅振臂:“——俘兵回营!”
令一下,无论伤的、疲的、小死的,俱要放开嗓子散散余下的杀气,却不料,缠红巾那位副帅偏不,抿着唇,不吭不哈的,狠夹马肚奔去追杀残兵。
“霍临风!”
主帅吼了一嗓,没唤回来,“站住!”
又一嗓,却只见身影身影,那身影远得只剩片影儿了。
马蹄踏血,霍临风追出七八里地,提着剑,鞍上人头颠颠的,几分鲜活错觉。
目光所及,那队残兵败将远远一撮,共三十四个,对方见他追来,相觑几眼打个商量,便停下欲背水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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