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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健说道。
“做你贱人的合伙人?那可真亏大了!”
吴兵露出一脸夸张的表情。
任健的姓名常常被大家倒过来念,也就是谐称“贱人”
。
这就是他的绰号,其实当初他的绰号是“奸商”
,但是最后升级成了现在的“贱人”
。
俗话说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起错的绰号,这话一点也没错。
任健最大的理想就是当一个奸商,而且他一直把这个理想挂在嘴头上,从不忌讳这一点。
要说人类的天赋真的很大一部分是天生的。
比方说贱人,读书成绩很一般,但商业嗅觉就特别灵敏。
四年前,任健刚入学不就,就展现出这方面的天赋:那个时候超市里西瓜卖三块钱一斤,贱人愣是有办法找到一块半一斤的西瓜。
良好的天赋还需要后天的志向配合。
贱人的志向就是成为一个商人——最好是奸商,因为奸商最赚钱。
他曾经豪情万丈的宣布,自己会从小生意干起,迟早有一天成为大老板。
当然,这年头想成为大老板可不是嗅觉灵敏就能成功的。
不过最后,所有认识任健的人都承认,贱人至少当个小老板肯定不成问题——起码能当那种在医院门口摆水果摊,并将烂果子混在好果子里面一起卖给来医院探病的人的小店主。
有那么一段时间,贱人经常从校园的同学们那里接订单,然后去买西瓜。
数量之多,让他不得不借了辆三轮车才拉回来。
于是管他叫“任健”
的人少了,叫“奸商”
的人多了。
然后又过了一段时间,他把烂掉的、虫蛀的水果切成水果拼盘卖给女生宿舍的事情曝光之后,“奸商”
就改成了“贱人”
。
没错,整个女生宿舍都这么骂他。
最不要脸的是,他居然把不知情的同班女同学拉来帮他推销。
自此以后,“贱人”
的外号名至实归,无人可以动摇。
在整个学校里都算得上一个名人,臭名昭著。
任健随手一个枕头砸过去,吴兵接住枕头,吃吃的笑着。
“他和你合伙干什么了?被你雇佣剥削的?”
“什么叫‘雇佣’,我们是合伙做生意。
其实就是我的水果买卖啦,如果不是他帮我搞定了舍监,我的生意怎么能做进女生宿舍里面去?”
“他怎么搞定舍监?送免费水果?”
吴兵大为好奇。
“这可是商业秘密,怎么能随便告诉你呢。”
任健真真假假的说道。
“想知道,你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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