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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青铜尸骨(第2页)

他站立起来之后,忽然飞速疾奔,比之原先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伸出脊骨前怪异的那只脚,忽然间,青筋迸裂,那只脚的皮肉忽然在一瞬间被撑破,只留下了一根骨头!

那骨头游动着暗青色的光辉,青筋闪烁,亘如游龙。

不,那根本就不能叫作骨头,而是一件,青铜器。

青铜武器。

这件青铜武器,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一个刃劈劈向了背对着他的叶胜!

“师兄,小心!”

路明非一下子扑了出去,他倒不是要逞什么风头,而是……他是第一个目睹到这诡异变化的人,那尸体被楚子航斩断后,被遗弃在地上,细细簌簌,细细簌簌,但它是特意找好了位置的。

尸体一触而发,楚子航、叶胜、路鸣泽全都与他相背,只有路明非看到了横劈过来的那段骨头。

他好像是在挑衅。

从一开始就是。

他好像在说:你有什么用?

路明非,你有什么用?

其实路明非早就已经习惯了,从幼儿园到初中再到高中,他一直都是人群里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高中毕业的时候要向陈雯雯告白,被人当成了舞台上“i

love

you”

的那个小“i”

,连在告白词中充当字母都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有他没他都一样,他偷偷跑下台,台上照样还有“love

you”

,一点都不会影响陈雯雯的脸红和惊喜。

那个时候他在卫生间里用冷水疯狂地扑脸,好让自己的尴尬和咸湿的眼泪能够不那么明显,就是在那个时候诺诺来到了他的身边,对他说“你这样有点衰诶。”

是啦是啦,我就是衰仔啦,一个毫无存在感的衰仔,死在出租房里一百天都不会有人过问的那一种。

但是接下来,诺诺对他说:“衰仔,起来,我们要去拯救世界了。”

就是从那一天开始路明非的人生不一样了。

他到现在都记得那天发生的所有事情,就好像是路鸣泽用“神瞳”

蚀刻在他脑海里的一样。

那一天改变了他的一切。

接下来,他来到了卡塞尔学院,见识了这个世界的隐秘——龙族。

这里是龙族的世界,路明非,你是卡塞尔学院s级的新生,你是天生的勇士,你是天生的屠龙者。

路明非从没有想过自己有野鸡变凤凰的那一天,学院里的人都是天才和怪胎,只有他好像是个平平无奇的高中生。

但这些天才和怪胎对他都很照顾啦,叶胜师兄和亚纪师姐怕他想家,每次去中国执行任务都会让路明非拉一长串的清单,都是些土特产烧饼老干妈之类的,然后远赴重洋再给他带回来;楚子航师兄亲自教他剑术,虽然他烂泥扶不上墙最后啥都没学会;还有恺撒师兄和诺诺师姐,让他加入学生会,还说要把他培养成下一代的学生会主席。

恺撒师兄,还有,诺诺师姐……

诺诺师姐,你现在在哪呢……

其实路明非不是衰仔啦,至少来到卡塞尔学院之后就不是了,虽然他经常散发出那种怂怂的气质,但是他也是能扛硬仗的!

卡塞尔学院是他的家,这里的所有师兄师姐都是他的家人,狗急了还会跳墙,兔子急了还会咬狗一口,他路明非急了也是个s级的屠龙勇士。

言灵·镰鼬。

无数的风妖精从路明非身边振翅而出,化作了隐形的风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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