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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风道。
“那便多谢元风兄了,我们也是听闻今日东市有匹西域烈马,便过来瞧瞧,元风兄和堇衣也是来看马吗?”
“是也不是,小妹之前一直在府中休养,闷了一月有余,她又一向对些新鲜东西感兴趣,今日便陪她过来转转。”
堇衣听见这话,故意瘪嘴玩笑道:“大哥这简直是冤枉我,之前我提议回府时,是你和我提的东市时有珍奇宝贝,劝我莫要辜负机会,现在看来,分明是你一早便知道这边有好马,不想同我回府,故意诓我陪你来看。”
“哈哈,被你发现了。”
“若论新奇的话,我倒是听说今日也有些天竺人,他们带了些稀罕的香料、宝石来此。”
邹岐补充道。
“是吗?那太好了,不过马市我也从未见过,今日有此机会能见良驹,也是幸运。”
堇衣笑道。
她看着街上来往穿梭的人流,其中的确是有许多异域面孔,他们身着的服饰也与中原的宽袍襦裙不同,十分奇特,应当是他们的民族服饰,而周围的人对此也似乎司空见惯,倒显得她之前的担心更是可笑了。
言语间,一行人便朝马市而去。
时人重文轻武,老庄学说和佛学禅理很受文人推崇,但凡是男子,便很少有不爱名马的,只是深浅不同罢了。
元风和立墨各有自己的得意坐骑,邺城中也有不少闺秀喜欢骑马,豢养了许多名贵马匹,还有马球,在贵族圈中也算风靡一时。
堇衣对马没多少兴趣,也不懂马,但她很容易看得出卫籍座下那匹马当不是凡品,且这马和元风、立墨以及邺城中的公子小姐们豢养的那些马匹也完全不同。
只见它通体黝黑,皮毛犹如最上等的绸缎,细滑发亮,马头昂扬,目光如电,精神奕奕,仔细看时,会发现其身上有一些伤痕,浑身有种令人战栗的肃穆感。
也许是感受到堇衣一直在打量观察它,这马转过头来瞥了堇衣一眼,又转了回去,不知为何,堇衣有种这马似乎刚刚冲她说了一句——“小丫头片子”
的奇异感,但堇衣知道她喜欢这匹马,它带给她一种安全感,虽然这想法很荒谬。
“卫大哥,你这匹马叫什么名字呀?”
“它叫绝影,跟了我很久了,”
卫籍看着堇衣笑道,“当初它出生的时候还是我母亲给它接生的,当时我就在旁边,后来我爹送我进军营,也是它陪着我一起。”
这时堇衣才恍然过来,绝影和那些娇养的宝马的不同在于,它就像一把出了鞘见过血的宝剑,而之前她在邺城中见过的那些马,则是置物架上装饰华丽的宝石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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