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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怒不可遏的说道。
果然是个色厉内荏的家伙,我笑道,“行啊,这可是你叫我滚的,别之后不认账。”
说完,我就走了出去。
才走出教室,我就抹了抹汗水,心中还是挺得意的。
刚刚这个算是“英雄救美”
吧?
最让我满意的就是最后挥手的动作!
这个逼装得非常的圆满,估计,已经有不少的青春美少女都已经被哥的风采所倾倒了吧。
嘿嘿,想到后面无数的美少女大把大把的情书传了过来,主动的投怀送抱,还有无数的小受恭敬的献出自己的菊花,任君采拮的样子,我就仰天大笑了起来。
“我得意的笑,得意地笑,笑看红尘人不老,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求得一生乐逍遥,哈哈!”
今天这个清新脱俗的逼是以前的我怎么也装不出来的,现在却是这么的容易,让人感叹,人跟人真是不平等的。
昨天的我还是地球一个苦逼的孤儿,今天已经是水蓝星一个响当当的大学霸了。
理科看到问题就能给出答案的天赋,一米八的身材,清秀的脸,这一切,都是那些女生追捧的原因。
照镜子的时候,我自己都差点被自己迷住了。
心中也只能感叹,尼玛,果然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要是前世的我有这样的身材,这样的脸,哪怕是去吃软饭,也是可以轻轻松松躺在床上把钱赚了的啊,哪里用得着各种的卖苦力。
哼,这一辈子有这么好的条件,要是再不能利用起来,那不是太傻了吗?
说到这里,我就有些吐槽原来的凌风了,这家伙竟然有些孤僻,根本没有多少跟其他人打交道的经验,至于说跟女生的接触,更是完全没有。
上一周,校花孙梦洁提出了一起出去走走,也就是那种意思,竟然被毫不犹豫的拒绝了,理由是,“我跟你不熟,我妈妈让我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我就郁闷了。
要是让我早一周穿越的话,哥肯定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啊,完成哥“布种天下”
的第一步。
哪里会让孙梦洁恼羞成怒之下,记恨上自己啊。
尼玛,九月份的下午也太热了一点吧?
在教室里面的时候还没有感觉出来,出来了之后简直扛不住啊。
我还以为,这夏天是地球的专利呢,谁知道水蓝星也是一样啊。
看着操场上还在飞奔踢足球的同学,我就一阵的羡慕,这个身体哪里都好,就是体力太差了,虽然算不上是病秧子,却也跟强壮完全无关。
虽然符合那些女人“花样美男”
的认识,但是我自己却觉得有些娘了。
不行!
作为一个注定要迷倒万千少女的男人,虽然现在还是男生,却也不能自暴自弃,我要锻炼身体。
当然,我是不会告诉其他人,没有好的体力,哪怕是吃伟哥,也是没办法完成“夜御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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