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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贝斯(第2页)

罗杰心里想着,站起身,走到床边,拿起贝斯仔细打量。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初学者级贝斯,标准的四弦,通体黑色,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

在贝斯的正面,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鲜红色商标,一个滴血一般的X字。

这不是前世出现过的品牌,根据记忆中的资料,Xeno公司是一个在北美还算有名的乐器公司,专攻廉价的低端市场,包括吉他、贝斯、鼓、键盘等各种乐器都有生产。

在罗杰这样的穷人眼里,是性价比相当高的品牌。

原本罗杰是有一把标价足足十万美元,带有某位摇滚巨星亲笔签名的顶级贝斯。

不过在破产之后,早就被卖掉,换成现在罗杰手上这把便宜货。

很多伪摇滚迷,或者路人往往分不清吉他和贝斯的区别,但在任何一个对这两种乐器稍有了解的人眼里,吉他和贝斯都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乐器。

用路人能够理解的语言来说,吉他和贝斯的主要区别,在于音频和音域的广度,以及弹奏技巧的区别。

贝斯的音频更低,通常而言,在一支风格一致的乐队中,贝斯都会比吉他低八度。

至于所谓的四弦贝斯六弦吉他之类的说法,只能代表最为常见的情况,并不准确。

在大多数情况下,因为音频较低,以及大多数曲子中,贝斯并非全程演奏等等原因,一支乐队的贝斯手通常存在感很低,但却不可或缺。

若是将一支乐队比作一个人,主唱是灵魂,鼓是心脏,吉他是五官,贝斯则是看起来不显眼,但却至关重要的四肢。

如果只需要一个及格线以上的贝斯手,那并不困难,随便换掉也对乐队没有多大影响。

但任何一支伟大的乐队,贝斯手都是除了主唱和鼓手之外,最为重要的核心角色。

甚至不乏因为贝斯手离队,找不到合格的代替者而快速下滑的情况发生,比如大名鼎鼎的老鹰乐队、枪炮与玫瑰、ACDC等等。

前世的罗杰最喜欢的乐器就是贝斯,也曾经尝试过往摇滚音乐的圈子去发展,最终由于天赋,以及最现实的经济问题,不得不放弃了。

拿起贝斯,试着弹奏了一小段。

或许是没有调音的缘故,音色有些晦涩,却并不妨碍罗杰感到惊喜。

这具身体前任的主人,在贝斯上的天赋,比前世的罗杰要强出太多了,哪怕只是靠着身体上的本能,在弹奏的时候就能够游刃有余。

不过,仔细想想,也不奇怪。

在记忆中,罗杰-克里斯蒂安每天要花上五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来练习,单是枯燥乏味的基础弹奏动作,这个少年就练了整整一年的时间,随后才开始尝试基础的曲谱,再拓展到复杂的slap等技巧。

可以说,除了因为缺乏经验,表现还有些稚嫩以外,罗杰-克里斯蒂安在技巧上,不会逊色于大多数职业乐队的贝斯手。

而现在,这些音乐技能,全部像是本能一样,被罗杰完整的继承了下来。

除了贝斯之外,还包括简单的吉他弹奏,以及还算不错的唱功。

唯一的缺点,是因为长期嗑药的缘故,嗓音有些沙哑,即使唱功出色也无法弥补。

不过,在摇滚音乐中,沙哑的嗓音并不总是缺陷,只要有合适的曲子,反而是优势。

没有插上音箱的贝斯,声音非常小,而且这里是警察不怎么会管的贫民窟,罗杰也不担心被邻居投诉,弹了整整一个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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