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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三叔有个孩子,就是当年商颖剩下的浩辰,她欺瞒了所有人。
浩辰和他的肝源还很配,但他死活不愿意用他的肝来续命。
以他的话说,他十多年都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又哪来的资格用孩子的肝来续命?
但这不是主要原因,我觉得他是不想活了,因为他放弃了对欢颜的追求,那股子劲没了,就变得生无可恋。
至于一个硬生生闯进他生命里的孩子,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疼爱。
浩辰的存在,可能仅仅是能继承他所有的家业而已,别无其他的意义。
我不得不承认,三叔对生死的淡漠实在超凡脱俗得很,我根本做不到。
可能人一旦拥有太多,就变得比较贪生,也比较贪婪,总想活久点,多享受一些这世间的繁华。
欢颜讲得多,若非是秦家当年太冷漠,三叔不会落得如今这般等死的境地。
以他那逆天的本事,这人世间哪一场繁华风景他抓不住呢?
最主要,若非他的成全,我和欢颜不会如此幸福。
所以我们大家欠他的,我来还!
洛小七这个名字,早在三叔摧毁黑市器官交易时我就关注了,因为她的血和我们秦家的血一样,是稀有血型。
最关键是,她当年就是因为肝源和三叔匹配才被薛老头子盯上的。
只是三叔这人很诡异,他能坏得淋漓尽致,也能好得莫名其妙,他直接就放过了她。
但这个女孩儿,我一直记得。
所以在三叔等待死亡的时候,我千方百计找到了洛小七,她竟和欢颜是一个县城,两人所在的地方紧紧相隔七八十公里而已,令我对她又多了几分亲切感。
我把她约在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里,这是在当初认定欢颜是我妻子不二人选时决定的,因为看到书上说桃花象征着爱情,我也不知道要如何对妻子才叫好,就策划了这样一个地方。
洛小七认识我,她叫欢颜为欢颜姐姐,还特别羡慕她,说十里八乡的人都羡慕欢颜。
她家境跟欢颜差不多,父母都离世了,本有个弟弟也被薛老头子给害了。
但她身上有种很乐观的精神,脸上始终透着对生活的渴望和激情。
我提到三叔的时候,洛小七眼神多了几分暖意,我感觉这丫头喜欢他。
只是,以三叔的性子,是绝不会接受她的,且不说他心里还有欢颜,单就他那操蛋的人生,就不是一般女孩子能理解的。
道明来意,我对洛小七并没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接给出一张空白支票买她的肝。
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因为这世上很少人会对金钱无视。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讲了句令我汗颜的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搞得这样市侩做什么?我和秦先生有数面之缘,救他义不容辞。”
我满脸尴尬地道,“或许会有性命危险,你知道这其中有很多禁忌。”
“我不怕!”
铿锵有力的三个字,忽然莫名让我心酸。
我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情谊,可以让她如此坦然面对生死。
活体捐肝这种事,就目前的医学水平来说,危险也有百分之五十。
还有捐肝后的种种危害和负面作用,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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