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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结局
我出生于历史上的唐朝时期,此时也是白家即将走到尽头的前夕。
其实朝代更替对于白家人而言是一件很没有意义的事,因为自身寿命极长,且深谙处世之道和狡兔三窟的道理,白家人在一次又一次的战役中几乎毫发无伤。
而真正摧毁白家的,是基因里的毒素,一种可以称之为偏执的性格。
到唐朝时期,白家人最长寿命已经可达到五百岁,若不是偏执地反复研究长生之道,不可能有白家逆天的奇迹,但是同姓结亲的弊端在这一时期却集中爆发了,健康出生的孩子越来越少,仅存的几个在成年后竟纷纷因执着于炼药而疯狂,自此或死或疯或下落不明,白家元气大伤,留存下的后人越来越少。
白家人在这个问题的解决上,因观点不同分做了两批。
一部分认为应当保留白家血统纯正,炼出治疗疯病的药方,保住白家长生的优势;另一批人认为应该用其他血脉中和白家血液中的基因,为了子孙后代长久发展放弃长生。
观念的剧烈冲突加速了白家的灭亡,最后的一场内斗,白家的根基被全部毁灭,我仅知的留存下来的白家人,只剩下我和我爸白术。
而我爸爸白术,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也明显有了疯狂的征兆。
四岁的我已经有了记忆,白家灭亡后,我被他带走悉心教养。
我兀自出神,这二十几年的记忆仿佛是一场梦一般,突然感觉到身下的怀抱紧了一紧,是靳莫失,他正拥着我,好看的剑眉蹙着,冷硬的五官显出一脸担忧。
“小蔻……”
他的呼唤让我想起了我们的相遇,在一千五吧多年前。
靳莫失欠了白术一条命,所以甘愿当白术的实验体,当年我十五岁。
我爸白术不愧是我白家的天才,他另辟蹊径地想出了另一种方法,改造人体机能,能让人真正实现永生,而且第一次试验,就将近成功了。
说是将近,而不是完全,原因是靳莫失成为了一具僵尸,没有了心跳,没有了体温,不需要再进食,此后,身体机能的确不再老化,但他已经不能称之为人。
在漫长的岁月中,我与靳莫失相恋,我们是彼此的慰藉。
我抬眸看了看他,微微一笑。
“你怎么不早让我记起来一切?”
“太沉重的往事,希望你晚点记起。”
沉重吗?确实是,当他被当做牺牲品交给武则天的时候。
靳莫失曾是章怀太子,那段记忆确实是痛苦的开始。
那是唐时,武则天在位期间。
或是为了求一个庇佑好潜心研究,或是急于想重振白家的光辉,又或者仅仅是因为血脉中的偏执发作,我爸他将靳莫失机能不老之事透露给了当时的女皇武则天。
靳莫失的身体情况确实诡异,他无论受到多么严重的伤,都能愈合。
但是否是长生不死以及往后会不会有其他病变,谁也不能确定,为了那一丝能长生的可能,靳莫失被留在了皇宫。
因此我与我爸白术得到了当时最好的待遇,享之不尽的山珍海味,用之不尽的人手奴仆,我爸有充足的设备与人力专心做他的研究,可这些都是用靳莫失的痛苦换来的。
为了测试他的恢复能力,留在武则天皇宫的他,经历了无数的解剖,从最开始的割肉,到最后的肢解,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折磨,却无能为力,那是我最黑暗的时候,心几乎被撕裂。
我爸白术的研究进展很快,撇开实验靳莫失的方法,他在研究上又有了新的方向。
有了当朝女皇的支持,几年之后他成功培育出了血蛊虫。
新培育出的血蛊虫有复制基因的作用,就像我在那本古书上看到的一样,在它还是卵状的时候,用一个人的鲜血浸泡它直到它成虫状,它就能复刻住这滴血的基因。
只要几年的时间,血蛊虫就能从指甲盖大小长成两人大小的巨虫,然后从体内蜕出它所复制的人的克隆体。
这期间它要吸食大量的人血,尤其是要最亲近的人的血液才最好。
当时我爸为武则天进行了这一项秘术,她为了成功,几乎把最亲近的人的血都抽光了。
巨虫蜕出的那具身体一开始是类似于植物人的状态,但是我爸能将它唤醒,在本体快要死亡的时候,还能嫁接记忆。
试验过几人都毫无例外地成功了,而且原本将死的人回到新的驱壳之后,不但拥有原本的记忆,而且回复了年轻的身体,与长生不老的宗旨无异,我爸受到了史无前例的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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