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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映雪接过话回应道。
她本身就是这里的住户,小区里的人哪怕叫不出名字也大抵见过。
“小混混?”
熊初陌闻言,嘴角不由得一扯,感到有些哭笑不得。
他们这里可是高档小区,每家户型都是180平带阳台的大平层。
能买得起这儿房子的人,至少也得是社会精英人士。
平日里楼下不起眼的遛弯大爷,搞不好就是某某大学里的教授。
从菜市场提着新鲜蔬菜回来的阿婆,没准他的儿子就是某某公司年薪百万的核心高管。
总而言之,能住得上这种高档小区的人,家庭资产都是千万级别以上。
你见过千万资产的小混混吗?这种人还能叫小混混?
“怎么?他以前来骚扰过你?”
熊初陌想过另外一种可能,立马就笑不出来了。
特么的,老子的女人也敢来骚扰!
不杀此人,我道心不顺!
“没有,那个人并不住在这里,他好像是住在离这里不远的汇园小区。”
哦?汇园小区?与花园小区仅仅只隔了两条街,但房价却是天壤之别。
且先不提房价的差距。
虽说隔了两条街,但一路上也有不少丧尸,能在这种大雾天气下来到这儿,说不定此人还是个异能者,就是不知道对方拥有什么样的异能。
熊初陌点了点头,示意江映雪继续往下说。
“他有个姐姐住在A栋的四单元,也就是我们旁边那个单元。
我听别人说起,他姐夫好像是一家上市企业的高管。”
“他在汇园小区住的那套房子都还是他姐姐结婚前,他姐夫帮他全款买的。”
“再后来,只要是他没钱了就会跑来小区里找他的姐夫要钱。
这种人就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可能他每家每户都有试着去撬锁吧!”
显然在江映雪的认知里,只把这件事归为偶然性的事件。
但熊初陌不一样,同为男人,他太了解男人了!
他身边有着一群大美人,哪个男人不眼馋?
前几天,没有人敢来招惹他们,但在丧尸集体进化后,就不一样了。
击杀丧尸能够强化提升身体素质,说不定某些人还觉醒出了异能,实力“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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