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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红的好像打翻的番茄酱,可惜没有薯条可以搭配它,太阳它不像薯条,倒是像煎蛋,不过已经不知道被谁“咬了一口”
了。
倚靠在一辆超级跑车上,女孩笑得张扬又美丽,她任由风吹过她的头发,驱散夏日笼罩而来的热气。
路明非坐在一边的一把长椅上,正啃着一个加了双倍芝士的巨无霸汉堡,一天没吃东西的他现在能保持优雅完全是因为身上的这身香槟色的西装。
不为别的,它的品牌是香奈儿,价值三十万人民币,而且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他小心的不让任何一点酱汁沾染到西服套装的上面,虽然因为紧张而有点出汗,但他不在乎,自己的西服自己的汗无所谓,要是真粘上其他东西这玩意儿就要被拿去清洗了,他没有时间也舍不得,那笔清洗费也是足够瞠目结舌。
“校长,你现在像是一只被抓住脖子的火鸡,放轻松,感恩节还有几个月才来到呢!”
窦烟儿开了一个她自己都认为很高明的玩笑,得意的扬起嘴角,反观路明非他只是捧场的动了动嘴角,然后就继续“对付”
手里的汉堡了。
“好吧,我还是看我的夕阳吧,你现在好像没功夫听我说话,祝你有个好胃口!”
少女转回脑袋,又哼着歌看越来越小的红色太阳和它周围的云彩,惬意又放松。
路明非有点别扭,他感觉自己现在这副样子就是在受罪,在享受了十年只穿着那身小黄鸭图案睡衣在宿舍里打游戏吃外卖的日子,突然这么正式他却确确实实还是有点不太适应,衬衣的领子紧紧的箍住他的脖子,西服的领子则箍住衬衣,这让他觉得自己是个“鸡肉卷”
,还是个很值钱的售价五十多万人民币的高级“鸡肉卷”
。
“真正的绅士的领子里都应该有黄金的领撑,这会让他们有足够的信心面对这个世界的一切困难……”
路明非又想起了这句话,他忘了第一次听到它的时候的场景,还有它是由谁说出来的,他真的很想……爆捶他一通!
这对价值三万人民币的领撑,是他刚刚买下来的,由某位女孩子拍板决定,就在他的西服领子里,他之前有过一对,但是由于不需要出席任何活动,所以他把它转赠给了芬格尔,后者当时激动的差一点就抱着他狠狠地亲一口。
他不否认,在他二十岁生日第一次佩戴上那对999黄金制成的小巧装饰品的时候,心中暗爽了一通,当时的他对于这样有逼格的事情要多热衷有多热衷,这让他觉得自己开始是个男人了,他很兴奋。
而经过了十几年岁月洗礼的他,现在只想躺平,他觉得自己的存在是害的大家受罪的原因,他不愿意在任何场合出现,而且其实这东西也没什么好的,藏在衣领里谁也看不见,还硬硬的不舒服,纯属花钱买罪受。
叹息了一声,又大口的咬了口巨无霸汉堡,路明非咀嚼着,开始回忆自己的青春,具体来说是在回忆那个男人。
“如果换作是昂热校长的话,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了吧?”
之所以想起老校长希尔伯特·让·昂热,是因为路明非人生中参加的第一次拍卖会经历就是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陪他去参加的,也就是在那一天,那组炼金大师都无法复制的炼金刀具被他拍了下来,至今保留在学院的“冰窖”
里。
他甚至还记得那一天昂热校长驾驶的那辆玛莎拉蒂的引擎的轰鸣声,那个一百三十多岁的老人把那辆车的速度开到了一百五十迈,在车流里帅气的穿行,完全对路明非的心惊胆战不管不顾。
当面对路明非对于驾照的提问,老人潇洒的表示他从来都没考过,也依旧开了一百多年的车,未来说不定这个记录会越来越离谱。
在那场交谈的最后,昂热校长一脚把他踢出了车内,然后扬长而去,对此路明非还有过埋怨。
“我去!
校长不会现在还没有驾照吧?!
!”
路明非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路明非无奈的笑了笑,他知道,答案毋庸置疑。
路明非只会真心实意的叫一个人为校长,那就是希尔伯特·让·昂热,那个老头太帅了!
他曾经一直想学他抽雪茄开快车泡女人,动起来用自己的折刀“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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