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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锦之是才女,而钟云生又是个高调的人,两个人打从在一起之后,各种高调示爱以及‘轰轰烈烈’的事迹都上过报纸,是以今天的这场晚会也有不少人是存了看热闹的心思来的。
“听说钟少爷的未婚妻是个内宅的女人,是繁城的。
那种乡镇城市,应当没有舞会吧?”
“岂止啊?”
一旁穿着洋裙的年轻女人低声开口:“前几天钟少在报纸上写的你没瞧见吗?”
慕锦之是才女,她的文章发表在报纸上之后,报社甚至会专门开出一个版面,放一些西城名人的评论。
慕锦之的文章钟云生又怎么会不评论?
他写慕锦之是春日林间的桃花,与她相处满袖清香。
而繁城乡下父亲安排的未婚妻,就是冬日腐朽的枯枝,行走间身上有旧时代挥之不去的,像是缠了半年裹脚布被拆卸下来的腐臭味道。
“这钟大少还真是会写?噗,女人的裹脚布……”
“不过话糙理不糙,这两个人本来就是不相配的。
要是没那桩救命之恩,两个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人怎么可能会在一起?”
“繁城来的,恐怕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性子。
我是觉得那位内宅小姐应该跟前段时间周先生那个太太一样,那些从老城来的女子大部分都那个样子。”
“估计是,瞧瞧她是不是小脚,是不是走一步颤三下……”
慕锦之听着众人的讨论,唇角轻轻勾起,又拉着钟云生的手:“云生,我们去喝杯红酒吧。”
“好。”
钟云生宠溺的点了点她的鼻子。
在钟云生和慕锦之这件事儿之前,西城最热闹的是文豪周平生与他的原配发妻。
他的发妻是他的表妹,他成名之后越发觉得跟发妻没有共同语言,与之登报离婚。
很快又将一个当红的歌姬迎娶进了家里,而发妻也没有离开。
周平生知道她是小脚,怕她离婚后不好生存,就主动收留她在家里做保姆。
倒是有不少文人赞他大义。
“周先生那样的文采,他那个妻子啊,瞧着很拿不出手的。
他只是离了婚还养着她,算是这些年里很有良心的男人了。”
倒是有人摇头叹气:“这算哪门子良心?据我所知那位太太家底也挺富裕的,手里有不少嫁妆。
谁知道姓周的不让人离开家里是照顾她还是贪图她手里的嫁妆?”
“周先生不是那种人!”
这方还在讨论,就听见周围议论声逐渐大了起来。
“是那位来了!”
“另外一位老城里的未来太太!”
下一刻,来人进了宴厅当中。
她着一身青色的旗袍,满头青丝用一根墨绿色的簪子固定,脚上是同色的高跟鞋,旗袍勾勒出她完美的身形,也越发衬的她气质出众。
这张脸对西城人来说有些陌生,但总有人能认出来。
毕竟在之前钟家宣布钟云生订婚时,她和钟云生的照片还一同出现在报纸上过。
她打破了所有人对她的印象。
她的确没有着洋装,可在一众洋装当中,素雅的旗袍却越发显得她鹤立鸡群。
而她又的确很漂亮,墨绿的旗袍配合完美的身形,她如同一只盛放的昙花。
当然是美的,场上甚至有不少记者对着她抓拍起了照片。
西城追赶潮流,而如今叫人耳目一新的白颜显然就已经是潮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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