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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达淡淡不语,眼光落寞地望向远方,若非敏捷的身手和让人胆寒的十三太堡身份令江湖人钦佩,大家会认为此驻淞泸军教头是兵二代公子爷,“我们两个一家在朝,一个在野,希望永远井水不犯河水,永远兄弟。”
我闷闷地端过我的稀豆粉吸溜着,那是一种外观很不好看的稀糊,但确实对我味口,因为我实在不太能理解他仨人信仰,在我眼的是“喊声势”
,动动嘴皮子功夫,宣传一些民主自由的思想,我不明白他们都想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心中信仰,不明白什么叫“以我血荐轩辕”
。
???这种热血的感情,我会有吗?不,我不要再饥肠辘辘的日子。
那绵堂玩命地给自己放着辣椒,当他把那碗已吃光的饵丝捧起来喝汤,碗整个儿拦住他的脸,完后还一边说一边伸出手向我的碗:“我尝口你的稀豆粉......”
我把他去拿的豆粉给推开,愤怒,“我都不够吃。
你不要抢呀,你抢我的碗做什么!
——老板,菜刀!”
宋达很是温柔把他的那一碗全给我,我心满意足指着山芋,宋达帮我剥山芋皮,新烤出的山芋烫得很,他撮起嘴吹着吹着,我一抬头突然又生出主意,向对面一指:“快快,那边来了卖白果的,香又香来糯又糯,我也要吃,去买!”
宋达被我支使得晕头转向,无可奈何中腾出手,轻轻点下我的耳根,溺爱说:“小猪猪。”
那绵堂小弟有眼色,一挥手小贩子把大碗一抬,旁边的小弟捧起坛子咚咚地倒酒就如倒水一样——那碗怎么也能盛三四斤酒,小弟配合舔了舔表情,一副狡猾、恶劣表情。
小弟拿着碗都有些吃力,使把劲端到桌面上,共计两碗,“小老大。”
我瞪着那绵堂,看那绵堂出洋相的心我是有的,可这碗酒下去不出人命的可能性不大,我望着两只足放得进两只整鸡的大碗,在发呆,并且我觉得自己有点儿打晃,问那绵堂:“够洗脸的啦。”
宋达拍拍我的肩,“没事,我记得当年我跟那兄也是如此,君子酒,一饮而尽。
马革裹尸说的是大悲凉,却不是豪情。
——来!
那兄!”
我阻止住他,笑眯眯端起酒,让他们见识了我的无耻,“上敬王母娘娘,下敬天下英魂,中间这个,敬给还勇敢活着人。”
他们看着我天上泼一半,地上浇一半,中间再把剩的碗底挥霍一空,剩了还不到一口,然后拿了个天大的架子一饮而尽,就这么着还被呛得嘴呵了半天气,最后还好意思亮个点滴未剩的空碗给人看。
宋达、那绵堂、白薇愣了一会儿,看着他们自己的脚下,倒是被我几乎酒泡在酒里,那绵堂仰头大笑。
宋达叫小贩另再倒一碗酒,他端起和那绵堂对敬:”
兄弟,来,我也上敬战死的英灵,下敬涂炭的生灵,中间敬人世间的良心,干——”
那绵堂也把其中一碗端了起来,我听着他俩那咚咚咚咚烈酒下喉的声音不由发皮发炸,终是没晒落一滴。
他俩把大碗放回了桌子,看起来清醒得很。
“好,好,爽,”
宋达掉头望着我,我对上他那灼热的黑眸,心下顿时一慌,但那绵堂一把揪住他,“兄弟我在这边。”
两个人肩并肩搂着,那绵堂用筷子敲打着碗,两个开始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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