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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以上种种,所以我对于这位小哥的印象非常好。
所以在报社里除了奥斯卡部长,金喆算是我唯一朋友了。
金喆这个人滴酒不沾,完全是滴酒不沾,哪怕应付场合抿一小口那种也不会尝试。
我问他是酒精过敏吗?
他说不是的,高中的时候喝几瓶啤酒也没事,白酒也能喝,但后来就坚决不喝了,因为对于金喆,最受不了的就是混乱,或者说迷迷糊糊的状态。
他对清醒有着偏执的热爱,完全忍受不了一丝的混乱感。
我说其实有很多人就喜欢迷迷糊糊的状态,觉得那种减低了灵敏度的情况,会让烦恼、压力都减轻不少,暂时逃脱。
不能不说,酒精的存在是有他的道理,人类喜欢迷幻的状态,也是进化的结果,那种情况是解压的好方法。
金喆说,那是因为人们很难与自己的忧郁、压力之类达成和解,如果和解了,就会觉得只有善待自己每时每刻的感受才是真正活着。
这就像动物园里的一群猴子,最痛苦的那只不是从来没有出过笼子的,而是那些带出去表演,到过其他地方,终于还是又被关回来到。
它们发现有更好的生活,所以无法再与笼中的生活和解了。
但是就算不和解,抗争、失败、痛苦、压力,那才是真实的生活,偶尔麻醉自己,然后才知道真实。
我的言外之意,金喆小哥,我怕你是用了更强大的思想麻醉自己,长期麻醉自己,所以才害怕偶尔的放松——也就是说,反而是金喆小哥你,才是一直醉醺醺,而且不想清醒。
不过,终究我没有这样说,那太不礼貌了,干涉别人生活方式,甚至否定别人生活方式,不可以那样做。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如此。
……
总之,我与金喆还是很投缘,后来他就邀请我去他在传媒大厦后身的集体宿舍同住。
集体宿舍就像宿舍,有四个床位,还能自己开火做饭,金喆因为已经是助理,而且奥斯卡帮忙,竟然自己占了一个屋子。
这样一来,金喆的宿舍就成了我的第二个住所,不想回出租屋,就在金喆的宿舍住,两个人也不寂寞。
写作或者周末还是回出租屋,还是去混学校食堂,去“凉热咖啡”
吃焗饭和炸虾球。
如此狡兔三窟的生活还真是方便,我也不用天天赶地铁上下班,最重要的是如此一来,我倒有了一个方面晾晒翅膀的地方。
而且金喆这人生活仔细,屋子干净,物品齐全,没事了他还自己做饭。
别说,烧菜的水平很好,我跟着他倒是经常能吃到一些家常菜。
……
一个星期之后,奥斯卡就上班了。
我问他伤到哪里,他说后背左边肩胛骨。
估计近期打不了网球了。
我又问具体遇到了什么麻烦。
奥斯卡说,那是很复杂的事情,现在还有后续,以后有机会跟我细细说。
虽然我和奥斯卡的关系已经非常好,但他毕竟是社会新闻部的副部长,报社的中层领导,平时就如门口的铜皮狮子般高冷骄傲,还天天把自己打扮成“高级黑”
的样子。
我一个新人,和他走得太近不免有风言风语,从他修养期间我的待遇就能看出,各种羡慕嫉妒恨都会接踵而至,所以平时在报社里,我还是刻意保持对奥斯卡的距离,尽量低调,能不招呼他,我就不和他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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