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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是良民大大地!”
虽然明知没用,但王诩还是抱着抵赖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的想法进行挣扎。
“反正你最近不是已经洗手不干了嘛,放心,如果要把你交给警察我也没必要帮你摆平那么多事,如果真要你死,你也早已经死透了。
我救你只是为了让你替我办事。”
“我如果不答应呢?”
猫爷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拿起了桌上的“伏魔篇”
自顾自的转移了话题:“鬼谷子的这部伏魔篇记载了很多早已失传的绝技,还有许多在狩鬼界很有用的知识,既然你是这东西的主人,那么应该只有你能够学习上面的东西,其他人就算是把上面的文字翻译出来也绝对领悟不到其中的道理。”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王诩的这句话又成功的被猫爷无视了。
“你现在就算是我这个侦探事务所的员工了,我会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教你一些基础知识,像你上次对付存在实体的幻兽却使用攻击灵体的招式就显得太菜了。”
“喂,你无视别人要有个限度……”
“一个星期以后你就要进行第一个任务了,希望你可以好好地学习,免得第一次出门就因公殉职。
哦,对了,你已经睡了三十多个小时,来楼下酒吧吃点东西。”
猫爷一边这样说着就出了门。
王诩已经处在了发作的临界点,不但被完全无视,而且对方还非常自然地对他发号施令,不过他考虑到自己现在无家可归身无分文,决定先忍耐下来,等过几天再看看能否借机开溜。
转眼又过了三天,这几天王诩对猫爷这个人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观,原来这人并没有看上去那样不堪,王诩昏迷的时候猫爷几乎没在事务所待过,一直在为其奔走着,直到那天上午才回来,他的伤也是猫爷治好的。
并且那天以后在黑猫酒吧给王诩安排了住处,王诩曾经遇到的高大男人叫孟鸿,是酒吧的保镖兼打杂。
酒吧老板是个很有精神的老头,叫武光宗,背头总梳得一丝不乱,一直穿着一套西式酒保的西装马甲,打着领结。
那些来酒吧的人大多看上去很凶恶,不过却没有那种以多欺少的流氓事件,看来他们已经脱离小混混的低级趣味,进入了“绿林好汉”
这个领域……值得一提的是,看上去多厉害的人,包括猫爷,都要恭敬地叫老板一声“武叔”
。
王诩还发现武叔和孟鸿都管猫爷叫“古尘”
,他问了猫爷本人才得知,原来猫爷只是一个称号,而且是代表这个城市所有狩鬼者的最高称号,每个城市都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基本上出了什么大事,就得把这人揪出来放到火上烤……
在狩鬼者这个行业大家都是不用真名的,因为怕祖上在阴间受到牵连,所以大多都舍弃了本名,每个人都有一个绰号,这也是个不成文的规定。
其实阴间的事,即使狩鬼者也不知道,他们要做的只是让无辜凡人尽可能过上一无所知的幸福生活。
而成为狩鬼者,一般需要某个前辈的引荐,只要这个前辈认定一个人有品德,有能力,且有牺牲的觉悟,那么恭喜你,你就进入了这个有来无回的行业。
王诩这些天发现他之前能够完全看懂的伏魔篇,现在又变成了天书一般,更不要说用什么“天地无极,乾坤借法”
了,现在他依然是那个凡人王诩,他得出的结论是自己小时候有些自闭的那个时期拥有着惊人的力量,只有回到那个状态才能激发自己全部的潜能。
因此这也更坚定了他逃离这个行业的决心。
一个星期很快就过了,王诩倒是学了很多入门知识,但他心里想的却是开溜。
尽管如此人总是喜欢在一些事情上凑热闹的,比如他还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要你命三千”
,这个绰号立刻被猫爷否认了,他的理由很简单,“说出去丢我的脸。”
而在王诩得到自己狩鬼者绰号“鬼谷子”
的那天,他也从猫爷那里知道了自己的第一个任务,不得不说,这简直是一个完美的圈套,一个针对王诩的圈套,让他情不自禁得往里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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