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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二十四章 过去(第1页)

随着住在火雨族的日子慢慢变多,天赐对闪族人的了解也进一步深入。

虽然外表已经看出闪族成年男子要比地球上的人类壮硕许多,但接触时间长了,才能真正体会到闪族人强悍的程度。

闪族人的武器种类很少,基本上只有一种飞矛。

简单的把打磨尖利的骨头或石头绑在棍子前端,就成了飞矛。

远的时候投掷,近战时也能用一用。

因为缺少外来敌人,武器的主要作用就是打猎。

对于同族人,哪怕争吵的再激烈,也不会使用武器。

但当天赐亲眼看到一个闪族人能把一根和自己手臂一样粗细的重达十几斤的飞矛投出去近2百米,然后贯穿了一颗粗大的树后,就再也不敢小瞧这种武器了。

然后,天赐听那个闪族人说史壮能投出去近3百米远……

天赐决定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去惹怒史壮。

闪族人还喜欢玩一种体育游戏。

两个闪族人各自抱持一根4、5米长的圆木,圆木的顶端会用兽皮简单包扎一下。

然后两各人会从相距约100米的距离开始对冲,在错峰的一刹那用圆木撞向对方。

被撞出去的人为输,如果都撞出去,谁比较远谁输。

天赐不得不承认,虽然很血腥野蛮,而且场面极其暴力,但在树干爆裂、断枝横飞下充满了雄性魅力。

经常有比赛的胜利者被姑娘投怀送抱的情况发生,也经常有小伙子在胜利之后就像中意的对象求婚,成功的几率也非常的高。

比赛不是随时可以举行的,必须等到28天一个周期,月亮处于天空的正中间的时候,才能在举行的祭典上进行比赛。

比赛的双方也都是经过族长,就是史壮认可才能进行角逐,避免一些被热血或者爱情冲昏了头脑的不成熟小伙子白白浪费生命。

也因此,虽然经常有受伤,但为此而失去生命的天赐还一个都没看到过。

当第二个祭奠到来之时,天赐已经能比较流利的和史壮他们交流了。

摆脱了一个热情的闪族姑娘邀舞之后,天赐摇晃着被酒意冲的混混的脑袋,来到了史壮所在的篝火旁,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看到天赐有点狼狈的样子,史壮笑嘻嘻的开着玩笑:“为什么拒绝娜娜的热情?她可是我们族中最美的美女了,多少棒小伙子想上前说句话都需要鼓起勇气呢。”

“她可不是真的看上了我,”

天赐有点烦恼,有点气鼓鼓的说道“她只是好奇罢了。”

天赐在闪族最不习惯的也许就是自身和闪族人体格上的区别了。

自己在地球上已经能被称之为强壮的身躯,和闪族人一比就如同是妇女和儿童般的存在了。

这也使得一些闪族人,尤其是女孩子乐意用他来开一些善意的玩笑。

“感情是能够被转换的,感兴趣是有感觉的第一步,谁也不应该拒绝善意的接近。

你难道真的对娜娜一点兴趣也没有?”

这时候史壮忠厚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少见的贼眉鼠眼的感觉。

“哥,你知道娜娜喜欢的是火木族的强森族长,还来开这种玩笑。”

救场的是菲儿。

说来好笑,天赐一直以为史壮和菲儿是夫妻,后来才明白两个人是兄妹。

不过也幸亏了这次误会,否则天赐不敢保证自己在朝思暮想之下得知菲儿就是红衣人后不会作出什么不礼貌的举动来。

现在的天赐已经能够坦然的面对菲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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