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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我这儿不欢迎玄凌璃的人(第1页)

随着失歌一路往后院去,便见了一个足有足球场那么大的一个校练场,几乎占据了后院的大半片位置,左右的刀枪剑戟均被蹭得锃明瓦亮,可见十四对练武的痴迷。

十四一袭白色单衣,提着一柄长枪在场中比划着,银枪如一道白龙在他身周翻飞,打到兴起时,他还不忘掏过桌上摆着的白酒,咕咚咕咚地喝上两口,才继续比划。

“十四爷,人家都带王公子来送双花云锦了,您倒是瞅我一眼呐!”

百里失歌娇嗔开口。

“搁一边去,别来烦我!”

十四依旧没正眼瞧上一眼,满脸都是愤愤,百里失歌都不由得嘟嘴,暗自计较:“怎么了,这是跟谁啊?”

百里失歌忽而似是想起来什么,便又抓着乐璇的手大叫:“十四爷,王公子带了有趣儿的东西来给你瞧呢,真的,特别有趣!”

这回换乐璇挠头了,她就是睡得迷迷糊糊地顺嘴一说,这家伙居然也能当成个噱头来吸引十四爷的注意?她要是没有有趣的东西呢!

“反正有趣话是你说的,若无趣要罚也不是罚我!”

乐璇眼瞧着百里失歌一边说话,一边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笑容,顿时便有一种想掐死他的冲动!

午后的阳光正酣,十四正一脸玩味地看着眼前这个小少年,百里似乎早已经跟他混熟了,看百里的样子,该是真的拿她当个少年了吧?市井上的那群傻子说他是少年,他却一眼便看得出这不过是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丫头,女扮男装也想在他的驼城闯出点名堂来,他倒是很想看看她究竟能有多大能耐。

百里失歌却是一脸的兴奋:“快,什么有趣儿的东西,我都等不及了呢!”

乐璇扁扁嘴,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

乐璇从袖中掏出一串配饰,那红线穿着的几个铜钱大小的珠儿,在阳光的映照下显得晶莹剔透,竟如同那冬日里房檐上垂下了的冰溜儿,反射着太阳耀眼的光芒,格外夺目灿烂。

十四有些好奇,这已近春天,她是从哪儿搞来的冰球呢?

“你从怀里掏出冰球来,是算戏法么?”

百里失歌眨着小鹿一般的眼睛,仔细地盯着“冰球”

看了一会,也没发现什么不同,便伸手去夺,才碰触,便惊呼:“哎,居然不是冰球,是温的,是温的!”

十四伸手去触碰,竟真的不是冰球,那珠儿分明还带着体温,若是冰,一早便化了。

十四不禁牵起嘴角:“果真是个有趣儿的,这是何物?”

乐璇冲十四坦然一笑:“就是一种如同铜铁、陶瓷一般的人工制品——玻璃。”

乐璇初入驼城时便发现这驼城竟然盛产石英,这便让乐璇动了制造玻璃的念头,她若是可以做这玻璃制品的龙头老大,便真的不愁以后半辈子没产业了。

不过,想想若是整个天朝一掷千金地买玻璃杯,也是件挺有趣的事儿!

十四原本挂在嘴边的笑容却顿时消失了,一双浓眉也紧皱起来:“你说,叫玻璃?”

十四眯了眯双眼,冷冷一哼:“百里,送客,我这儿不欢迎玄凌璃的人!”

说完,便甩袖径直而去。

乐璇有些惊讶,她似乎并没有想把玻璃跟十二联系在一起,不过十四说的也没有错,她确实与十二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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